发布日期:2024-08-18 14:48 点击次数:165
(原标题:华润三九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平台配资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平台配资,天士力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在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12.5008%。针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相关方已出具承诺函予以解决。